韓國的智慧財產主管機關有了新名稱。韓國智慧財產局(KIPO)——韓文為특허청(特許廳)——已改組為韓國智慧財產處(MOIP),韓文為지식재산처。
外國申請人及其本國代理人紛紛詢問我們,這在實務上代表什麼。以下是簡要說明。
有何改變
- 機關的名稱與地位。該機關現在是部會層級的機關。各項通知、證書及往來文件均以韓國智慧財產處(MOIP)的名義發出。
- 其在智慧財產政策上的角色。作為部會層級的機關,韓國智慧財產處在國家智慧財產政策上的角色比過去的韓國智慧財產局更為廣泛。
沒有改變的部分
- 您現有的申請案及註冊。向韓國智慧財產局申請或經其核准註冊的商標、專利及設計,仍然完全有效。申請號及註冊號維持不變,您無須因名稱變更而辦理任何手續。
- 以韓國智慧財產局名義核發的註冊證仍然有效。您無須申請換發新證書。
- 商標法及審查實務。名稱變更本身並未改變商標的審查方式。
如何稱呼該機關
- 新文件:請使用「韓國智慧財產處(MOIP)」,或「韓國的智慧財產處」。
- 若有助於釐清——例如供韓國以外人士閱讀的契約或報告——可寫作「韓國智慧財產處(MOIP),原韓國智慧財產局(KIPO)」。
- 提及韓國智慧財產局的現有契約,無須僅因名稱變更而修訂;提及韓國智慧財產局,即理解為指同一機關。下次修訂契約時,順帶更新名稱是較妥當的做法。
- 商標檢索:韓國的線上智慧財產資料庫持續運作;舊文件及第三方網站在一段時間內仍會使用「KIPO」的名稱。
關於翻譯的說明
由於改制不久,新名稱在許多語言中尚無固定譯名。在其他語言中,我們建議在譯名後加註「(MOIP)」,讓讀者能夠清楚辨識該機關,不致混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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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指南僅提供一般性資訊,並非法律意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