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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IPO现已更名为MOIP:韩国知识产权处对外国申请人意味着什么

韩国的知识产权主管机关有了新名称。韩国知识产权局(KIPO)——韩文为특허청——已改组为韩国知识产权处(MOIP),韩文为지식재산처。

外国申请人及其本国代理人纷纷询问我们,这在实务中意味着什么。以下是简要说明。

有何变化

  • 机构的名称和地位。该机构现为部级机关。通知、证书和往来函件均以韩国知识产权处(MOIP)的名义发出。
  • 在知识产权政策中的作用。作为部级机关,MOIP在国家知识产权政策方面的职能比KIPO更为广泛。

哪些没有变化

  • 您现有的申请和注册。向KIPO提交或经KIPO注册的商标、专利和外观设计仍然完全有效。申请号和注册号保持不变,您无需因更名而办理任何手续。
  • 以KIPO名义颁发的注册证仍然有效,无需申请换发新证。
  • 商标法及审查实务。更名本身并未改变商标的审查方式。

如何称呼该机构

  • 新文件:请使用“韩国知识产权处(MOIP)”(英文为“Ministry of Intellectual Property (MOIP)”或“Korea's Ministry of Intellectual Property”)。
  • 如需更加清晰——例如在供韩国境外人士阅读的合同或报告中——可写作“韩国知识产权处(MOIP),原韩国知识产权局(KIPO)”。
  • 现有合同中提及KIPO的,无需仅因更名而修改;合同中提及的KIPO应理解为同一机构。下次修订合同时,宜一并更新名称。
  • 商标检索:韩国的在线知识产权数据库继续正常运行;在今后一段时间内,较早的文件和第三方网站仍会使用“KIPO”的名称。

关于译名

由于更名时间不长,新名称在许多语言中尚无固定译法。在英语以外的语言中,我们建议在译名后加注“(MOIP)”,以便读者准确识别该机构,避免混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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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指南仅为一般性信息,并非法律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