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種情形比品牌所有人預期的更常發生:韓國的經銷商、進口商或代理商,將其銷售的外國品牌以自己的名義註冊。有時是出於惡意,但很多時候並非如此——經銷商想在韓國保護該品牌、在韓國網路購物平台上登錄,或制止仿冒品,而品牌所有人當時尚未提出申請。
無論如何,這都會為日後埋下問題。
為何會導致爭議
雙方關係良好時,沒有人會注意到這個問題。問題會在情況改變時浮現:
- 您想更換經銷商或直接銷售。在韓國,商標權人是您的前經銷商,而不是您。您的新經銷商——或您自己的韓國子公司——可能侵害了經銷商的註冊商標。
- 網路購物平台及海關以登記簿為準。韓國的線上平台及海關依據的是註冊權利人。您的前經銷商可以利用該註冊對付您的產品。
- 談判代價高昂。已失去生意的經銷商幾乎沒有理由配合,還可能要求付款才肯移轉商標。
韓國法律確實提供救濟手段——例如,對於代理人或代表人未經權利人同意而申請的商標,或因業務關係而知悉該商標者所申請的商標,可提起無效審判。但這些程序曠日費時、需要證據,而且偏偏發生在您最需要在韓國銷售的時候。
最佳做法:由品牌所有人申請
- 以品牌所有人自己的名義提出韓國申請,最好在指定韓國經銷商或進入韓國市場之前。
- 若經銷商需要使用商標或在網路購物平台登錄的權利,請給予授權使用——而非所有權。
- 在每一份經銷契約中加入條款,約定在韓國的一切商標權利均屬於品牌所有人、經銷商不得以自己名義申請該品牌(或近似商標,包括韓文(諺文)版本),且任何此類申請均應依品牌所有人的請求移轉予品牌所有人。
若您的經銷商已擁有韓國註冊
請趁雙方關係良好時,將商標移轉給您。這是迄今成本最低、速度最快的解決方式。
- 查閱韓國商標登記簿,確認經銷商究竟擁有哪些商標(包括韓文(諺文)及標誌版本)以及哪些商品。
- 就移轉予品牌所有人達成協議。若經銷商需要繼續使用該商標,可在移轉的同時,於經銷契約期間內反向授權經銷商使用。
- 向韓國智慧財產處(MOIP)辦理移轉登記。在韓國,商標移轉須經登記於登記簿後才發生效力,因此簽署移轉文件並非最後一步。
- 更新經銷契約,避免問題再次發生。
不要等到雙方關係結束。與合作的夥伴只需幾週即可完成的移轉,換成不合作的對象,可能要耗費數年——還得提起無效審判。
我們如何協助
我們查閱韓國商標登記簿、草擬移轉及授權文件、向韓國智慧財產處辦理移轉登記,並以品牌所有人名義提出新申請。請將您的品牌及經銷商名稱寄至help@dusonlaw.com。
本指南僅提供一般性資訊,並非法律意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