指南

韓國的廢止(不使用)審判:排除擋路的未使用在先商標

當在先商標阻礙您的韓國申請案時,我們首先會問的問題是:該商標是否真的在韓國使用?令人意外的是,答案往往是否定的。

為何韓國有這麼多未使用的註冊商標

韓國在商標申請或註冊時不要求提出使用證明,審查過程中也不會審查使用情形。企業註冊了從未推出的商標、計畫改變、事業結束——而這些註冊商標仍會在登記簿上存續多年。有些權利人申請商標,只是為了囤積或轉售。

這些未使用的商標仍會阻礙後申請的商標。廢止(不使用)審判就是排除它們的工具。

廢止(不使用)審判如何運作

  • 事由:註冊商標權人或被授權人連續3年以上未在韓國將該註冊商標使用於指定商品或服務。
  • 請求人:任何人均可向韓國智慧財產審判院提起審判。
  • 舉證責任:審判一經提起,應由註冊商標權人證明其在相關期間內曾於韓國使用。您無須證明「未使用」這個消極事實。
  • 範圍:可就全部或部分指定商品請求廢止——通常是與您的申請案衝突的商品。

何謂使用

使用必須是就註冊商品在韓國的真實使用:以該商標向韓國顧客銷售或提供商品、針對韓國的廣告等。象徵性使用、使用與註冊商標有顯著差異的商標,或僅在韓國境外使用,一般都無法保住該註冊。

成功率有多高

根據我們處理數百件廢止(不使用)審判的經驗,我們估計成功率約為70–80%。許多權利人根本不答辯;其他權利人則無法提出在韓國實際使用的證據。

提起審判前,我們會調查在先商標的使用情形——網路商店、韓國網路購物平台、網站、公司登記資料——讓您能以務實的角度評估勝算後再做決定。

對您的申請案為何重要

若您的重要申請案遭在先商標阻礙,廢止(不使用)審判可以徹底排除障礙,而不必被迫放棄商品或更換品牌。它也能強化您在談判中的地位:面臨廢止的權利人,通常更願意移轉商標或同意並存。

我們的建議

若重要的申請案收到引用在先商標的審查意見通知,請考慮提起廢止(不使用)審判。請確認該在先商標是否在韓國使用;若已3年未使用,提起廢止審判往往是取得您真正想要之商標的最有效方式。

另請參閱:韓國引用在先商標的審查意見通知:您的選項。

我們如何協助

我們調查使用情形、提起並進行廢止(不使用)審判,並與您審查中的申請案相互配合。請將在先商標的註冊號或您的審查意見通知寄至help@dusonlaw.com。

本指南僅提供一般性資訊,並非法律意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