指南

我的品牌在韩国被他人抢先申请——我该怎么办?

韩国实行先申请原则。原则上,商标权归属于最先向韩国知识产权处(MOIP)提出申请的人,而不是最先在其他地方使用该品牌的人。在提交商标申请之前就已通过网络销售、经销商或社交媒体在韩国走红的外国品牌,经常成为当地“商标抢注者”的目标,被以其本人名义抢先申请。

好消息是,韩国法律提供了多种对抗恶意申请的手段,具体采用哪一种,取决于抢注申请所处的程序阶段。无论采用哪种手段,案件的胜负通常取决于一个问题:您能否证明对方存在恶意?

关键:证明恶意

恶意是一种主观心态——只存在于申请人的头脑中,抢注者也很少会承认。因此,MOIP和韩国知识产权审判院会根据全部情况综合推定是否存在恶意。其中最具分量的因素包括:

  • 您的商标的显著性高低。如果您的品牌是一个在韩语或英语中均无含义的臆造词或自创词(或不寻常的词语组合),他人几乎不可能独立想出相同的名称。对臆造词提出相同的申请,是抄袭的有力证据。而常见的词典词汇本身作为证据则弱得多。
  • 您的标志是否被抄袭。如果抢注者不仅申请了您的名称,还申请了您的标志(logo)、字体设计或图形,则几乎可以肯定属于抄袭——没有人会巧合地设计出相同的图样。
  • 您的品牌的知名度。证明您的品牌在韩国或境外享有声誉的证据——销售额、广告、媒体报道、社交媒体粉丝数、在韩国网络购物平台上的商品信息、参展记录——可以表明申请人很可能知晓您的品牌。
  • 商标及商品的近似程度。被抄袭的商标及其指定商品与您的越接近,推定恶意的依据就越充分。
  • 双方关系及申请人的行为。此前存在的业务关系(经销商、代理商、合作伙伴、员工)、申请前的接触、提出向您高价转让该商标,或大量申请外国品牌的行为模式,均指向恶意。

任何单一因素都不具有决定性;主管机关会将上述因素综合考量。您能提供证据的因素越多,案件就越有利——因此,一旦发现抢注申请,请立即着手收集证据(带有日期的截图、发票、新闻报道、往来函件)。

1. 抢注申请仍在审查中

如果您在申请被审查之前发现该申请,可以向MOIP提交信息(第三方意见),说明该商标不应获准注册的理由——例如,该商标抄袭了您的知名品牌,或由您的前经销商提出申请。此程序无需缴纳官费,操作简便,审查员可据此驳回该申请。

2. 申请已被公告

审查结束后,MOIP会对申请进行公告,以供异议。任何人均可自公告之日起2个月内提出异议。异议通常比无效审判更快、费用更低,是采取行动的最佳时机。

3. 商标已获注册

您可以向韩国知识产权审判院提起无效审判。针对抢注者常用的理由包括:

  • 恶意/不正当目的——该商标抄袭了在韩国或境外被认知为表示特定来源的商标,且出于不正当目的提出申请(例如,为阻止您进入韩国市场,或向您高价转让该商标)。
  • 基于特定关系的申请——申请人通过与您之间的合同、业务往来或其他关系(经销商、代理商、被许可人、合作伙伴或员工)知悉了您的商标。
  • 代理人或代表人的申请——您的代理人或代表人未经您同意,以其名义申请了您的商标。

无论依据上述哪一项理由,能否胜诉都取决于前述的恶意证据。

4. 抢注者未使用该商标

如果注册商标在韩国连续3年以上未使用,您可以提起撤销不使用商标审判(连续三年不使用撤销)。由注册人承担证明使用的责任。对于仅为转卖而持有商标的抢注者,这往往是最切实可行的途径。

5. 我是否仍应提交自己的申请?

通常应当提交。尽早提交您自己的申请,可以在抢注商标被驳回、经异议不予注册、被宣告无效或被撤销时确保您的权利地位——而且这也是您最终在韩国维护品牌权益所必需的。在抢注商标仍然有效期间,您的申请可能会被中止审查或被驳回,因此通常的策略是一边提交申请,一边同时对抢注商标发起攻击。

如何预防

  • 在进入韩国市场之前就在韩国提交申请——即在向韩国消费者进行网络销售、与韩国经销商签约或参加展会之前。
  • 注册您在韩国实际使用的商标,如果韩国消费者会按韩语发音称呼您的品牌,还应注册该品牌的韩文(Hangul)版本。
  • 在经销合同和代理合同中加入商标归属条款。
  • 监测新申请,重点关注您的核心类别。

需要帮助?

我们经常代理外国品牌方在韩国对抗抢注者——从提交第三方意见、提出异议,到提起无效审判和撤销不使用商标审判。请发送电子邮件至help@dusonlaw.com,告知您的品牌、抢注者的申请号或注册号(如有)以及简要背景。

本指南仅为一般性信息,并非法律意见。每个案件均取决于其具体事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