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在先商标阻碍您在韩国的申请时,我们首先要问的是:该商标在韩国是否真的在使用?令人意外的是,答案往往是否定的。
韩国为何存在大量未使用的注册商标
韩国在商标申请或注册时不要求提供使用证明,审查过程中也不审查使用情况。企业注册了从未推出的商标、计划发生变化、企业停业——而这些注册商标却多年留在登记簿上。有些权利人申请商标只是为了囤积或转卖。
这些未使用的商标仍会阻碍在后申请。撤销连续三年不使用商标审判正是清除它们的手段。
撤销连续三年不使用商标审判如何运作
- 理由:商标权人或被许可人在指定商品或服务上连续3年以上未在韩国使用该注册商标。
- 请求人:任何人均可向韩国知识产权审判院提起该审判。
- 举证责任:审判一经提起,即由注册商标权人证明其在相关期间内在韩国使用了该商标。您无需证明不存在使用这一消极事实。
- 范围:可以请求撤销全部或部分指定商品——通常是与您的申请相冲突的商品。
何为使用
使用必须是在注册商品上的在韩国的真实使用:以该商标向韩国顾客销售或许诺销售产品、面向韩国的广告宣传等。象征性使用、使用与注册商标有显著差异的商标,或仅在韩国境外使用,一般不能保住该注册。
成功率如何
根据我们办理数百件撤销连续三年不使用商标审判的经验,我们估计成功率约为70–80%。许多权利人根本不作答辩;另一些则无法提交在韩国真实使用的证据。
提起审判前,我们会调查在先商标的使用情况——网店、韩国网络购物平台、网站、公司登记信息——以便您在对成功几率有切合实际的判断后再作决定。
对您的申请为何重要
如果您的重要申请被在先商标所阻,撤销连续三年不使用商标审判可以彻底消除障碍,而不必被迫放弃商品或更换品牌。它还能增强您在谈判中的筹码:面临撤销的权利人往往更愿意转让商标或同意共存。
我们的建议
如果重要申请收到了引证在先商标的审查意见通知,请考虑提起撤销连续三年不使用商标审判。请确认在先商标是否在韩国使用;如果已连续3年未使用,撤销审判往往是取得您真正想要的商标的最有效途径。
另请参阅:韩国引证在先商标的审查意见通知:您的应对选项。
我们如何协助您
我们调查使用情况,提起并代理撤销连续三年不使用商标审判,并将其与您正在审查中的申请统筹协调。请发送电子邮件至help@dusonlaw.com,告知在先商标的注册号或您收到的审查意见通知。
本指南仅为一般性信息,并非法律意见。